民国29年(1940),抗战进入第三个年头,国民党南京政府及各大中央金融机构,先后移驻重庆。是年,政府开支浩繁,币制混乱,法币发行量不断增加,面额越发越大,造成市面货币的急剧贬值和物价飞涨,整个财政赤字的百分之八十都靠发行钞票来弥补。
民国政府为维持政局稳定,以吸收游资,调节金融,充裕抗战资金的名义,颁布了《节约建国储蓄券条例》。财政部委托中央信托局、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三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行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(民国30年以后“中国农民银行”单独参与发行)。
该券发放之初,声势浩大,从上至下组建有专门机构。四川省“节约建国储蓄团”团长由省主席张群兼任,全川各市县先后成立了分支团开展工作,广发文告,宣传动员当地团体、民众极积认储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。
尽管《节约建国储蓄券宣传提纲》明确告知该券由政府担保,到期即可向各地邮局申请兑付,利息由原定八厘提高到尔后的一分二厘,但四川民众对此仍存疑心,一些地方推行不畅。据官方档案资料记载:推行之初,多数市、县致电省府争先认储,也有个别县推诿无钱可储。此况为省方所不允,严厉指责其县绅士不明大义,领导无方,明示要求民众体念时局艰难,不准违延推发,强制该券在各地依限遵办。
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是中国近代货币发行史上由政府推出的准货币,它产生于民国政府财政收支极大悬殊,举债度日和中华民族浴血抗战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。笔者多年专题征集、补充,研究该券相关史料及版别、版式,现初步确认:自1940年起至1948年施行金圆券币制前夕止,民国政府八年期间,先后在国内推行发放甲、乙两种不同版别的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计有八种面额(伍元、拾元、伍拾元、壹佰元、伍佰元、壹仟元、伍仟元、壹万元)。其中几大银行还另印发有小额“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”。版别、版式上百种,分由中央信托局、大东书局、重庆京华、华南、江西合群、中国大业等十余厂家承印。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具体发放数额不详,但可以肯定,它远远超过其民国政府始发之初的预计总额。
自贡地区推发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始于民国29年(1940)11月初。当时自贡因盐新设市,人口近二十三万,盐业经济占主导地位。抗战前该地区分属富顺、荣县两县行政管辖,而盐政则由民国政府财政部川康盐务管理局管理。自贡地区井盐工业当时每年上缴井盐税收二千多万元,是四川地方最大的财源进项,加上抗战特殊局势,促进富荣盐场的产销兴旺繁荣。这一时期井盐最高年产量达500万担,比抗战前的生产能力提高了将近一倍。
据史料记载:当时自贡地区通过开展“全国节约建国储蓄运动竞赛”活动,激发了各界商民的爱国热情,各界踊跃购储该券。为扩大推发,市政府组建了“储蓄分团”,盐场设置“特别支团”,各乡、镇还组织有“储蓄队”。本地区国民党执行委员会召集各机关、团体、士绅专门会议,议决按人口平均购券一至五元为标准,多多益善,据说自贡地区推发数额得了全省之冠。
抗战之初,沿海产盐区相继沦陷日寇手中,国内用盐依赖四川井盐增产加运,国民政府鼓励大举生产,以保障抗战军需民食。自贡盐场当时多系老井,生产设备原始落后,要大量增产井盐,须复推浅淡井,开发原有盐岩、黄、黑卤源,瓦斯(天然气)火灶亦需改进,急需开发资金。1940年夏,由川康盐务管理局出面,就自贡井盐增产加运,急需开发贷款资金壹仟万元案呈报民国政府财政部、盐务总局,经核准转由“中中交农”四行联合办事总处议决:按壹仟万元透支合约数额,搭用甲种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伍佰万元,在“中中交农”自流井四联支处金融管辖区域范围内视同现钞流通。
当时正面临物价上涨、法币贬值,民众怨声载道的困境。中央财政吃紧、金融状况混乱,钞额逐渐加大、部分地方因兑换现钞过多而发生钞荒。以新印发之“节约建国储蓄券”一改储蓄性质,作为透支现钞在四川井盐产区周转,这种情形,实际上是民国政府中央财政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,迫不得已所采取的措施。此举为中国近代货币发行史所罕见。